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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疾病”不是“保护伞”!江西萍乡六旬女毒贩被判16年
来源: | 作者:法制与维权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25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中国禁毒消息)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刘某因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上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
现年59岁的刘某第一次贩毒被抓是2011年,因其患有严重疾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办理取保候审,但其不思悔改,长期流窜社会,继续从事贩卖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刘某以为“严重疾病”是自己的“保护伞”,可以逃脱起诉判决,因此肆无忌惮。2011至2017年期间,刘某因贩卖毒品等行为多次被公安机关抓捕。2020年6月,上栗缉毒民警从案件中发现刘某长期贩卖毒品至上栗县的线索,并在安源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包括刘某在内的9名吸毒人员。
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和10余次的讯问,获取证据34份,查实了刘某2011至2020年期间贩卖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共34次,共计约121.27克,加上另三次抓获刘某时当场搜出持有的毒品23.09克,总计约144.36克。此外,被告人刘某前后十四次容留他人吸毒。刘某虽有患有严重疾病,但其严重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贩卖冰毒及冰毒片剂给多人,总量多达144.36克,情节严重;同时还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社会影响恶劣,犯罪情况严重,上栗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编辑:汪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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