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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未遂监视居住时杀害19岁堂妹:一审判处死刑,赔偿7.8万
来源: | 作者:法制与维权 | 发布时间: 2024-08-16 | 425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男子强奸未遂后又杀害堂妹案开庭,受害人父亲:在两车底发现定位器

8月16日,山东烟台男子强奸未遂监视居住时杀害19岁堂妹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8639.93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此前报道:


记者获取的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月24日,陈某携带2把刀具以给小雯(化名,陈某堂妹)送礼物为由欺骗小雯进入她家,趁其不备多次捅刺她的咽喉,致其死亡。小雯死亡后,陈某脱去其衣物欲奸淫未果,后用尖刀对小雯尸体进行划割、切割、捅刺‍。

补充起诉决定书显示,2023年8月19日,陈某假借租房约被害人姜女士见面,后借机持木棍击打姜女士,欲将她击昏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姜女士反抗后,陈某逃离现场。经鉴定,姜女士构成轻微伤。陈某的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汪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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